北京國資公司: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來源:北京國資公司紀委 時間:2024-12-27
北京國資公司黨委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堅持高站位、立體式、全過程、系統性謀劃推動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解決全面整改有局限、持續整改韌勁不足等問題,推動公司系統巡察整改工作持續走深走實。
高站位謀劃全局,發揮好整改領導責任“指揮棒”。一是深入實施“三改”策略。公司黨委堅持“被巡察企業統籌全面改,總部部門上下聯動改,其他企業舉一反三改”的“三改”策略,督促被巡察黨組織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時,向公司系統通報巡察發現的典型共性問題,總部部門對照自查,掃除“問題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現象,其他企業對號入座、照方抓藥,自查自糾、未巡先改。二是構建“七位一體”督導體系。明確公司黨委、班子成員、被巡察黨組織、紀檢機構和組織部門、股權管理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巡察機構等主體的整改責任,構建巡察整改“七位一體”的督導體系,對整改方案、整改過程、整改效果嚴格把關,打造由點帶面、全面參與的整改格局。三是實現整改驗收“全覆蓋”。在一屆黨委任期屆滿前,以機動巡察的方式開展巡視巡察整改“大起底”,對所屬二級企業黨組織和總部機關黨總支的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覆蓋”的檢查驗收,形成從“發現問題”到“整改落實”再到“檢查驗收”的工作閉環。
立體式傳導壓力,吹好整改主體責任“沖鋒號”。一是分層次反饋意見。公司黨委持續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領導,堅持由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帶隊,分別向總部分管領導、股權管理部門、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嚴肅反饋巡察意見,層層傳導責任壓力。二是分難度督促加壓。針對制約被巡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硬骨頭”問題,按照“一題一建”、綜合施治、重點推動的原則,向總部部門和有關二級企業黨組織發出《巡察建議書》,持續跟蹤問效、推動問題解決。三是分重點整改約談。針對巡察整改不到位、進度慢等情況,由黨委書記對被巡察企業黨政“一把手”和總部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增強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四是分成效加強考核。將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作為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正向和反向激勵,助力巡察整改跑出“加速度”、確保高質量。
全過程跟蹤督辦,念好整改監督責任“緊箍咒”。一是嚴查快辦移交問題。紀檢機構認真分析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及時提出分類處置意見,組織開展執紀審查工作。組織部門依規處置移交的領導班子建設、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選拔任用、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方面問題。2018年開展巡察工作以來,共處置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32件。二是嚴格日常整改監督。總部有關部門將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指導被巡察黨組織制定整改方案,嚴格審核把關整改報告,列席指導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建立整改監督臺賬并檢查銷號。2018年開展巡察工作以來,結合巡察開展各類監督檢查150余次,推動完善制度707項。三是嚴肅開展治理整治。公司黨委加強對巡察發現問題的分析研判,緊緊盯住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強風險防控,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先后開展“銀行賬戶”“虛假發票”“供應商管理”“民生領域突出問題”等專項治理整治10余次,有效提升企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系統性強化指導,用好統籌督促責任“推動器”。一是制度先行,推動整改制度化。將巡察整改各項要求納入公司“1+3+N”巡察制度體系,在《關于巡察機構與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的若干措施》《關于被巡察黨組織配合巡察工作操作指引》中明確巡察整改成果運用和整改督導機制,為推動巡察整改深化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規范引路,推動整改程序化。編發《巡察整改工作指引》,梳理匯總巡察整改有關制度規定、工作流程、政策示例、輔導參考等文件材料,制定《整改進展情況報告》等7個報告模板,規范了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各流程步驟的工作要求。三是強化督促,推動整改常態化。突出巡察整改從進駐開始、在巡中發力,及時梳理匯總屬于立行立改范圍的問題,按程序移交被巡察黨組織。同時明確每年6月底、12月底,被巡察黨組織要及時報告集中整改期內未完成事項的最新進展情況,直到問題見底清零。四是臺賬管理,推動整改數據化。實行整改進度臺賬、數據匯總臺賬、立行立改督辦臺賬、問題線索移交督辦臺賬等“4本賬”管理模式,跟蹤掌握整改進度,為統籌謀劃工作、分析總結問題、加強整改督辦夯實基礎。(文/劉子碩 責編/郭毅)